創新賦能
龍江政策
1.對研發投入100萬元以上且履行統計填報義務的企業,按照企業上年度研發投入存量和增量部分給予不同比例補助,補助資金省、市(縣)各占50%。
——摘自《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推動工業振興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辦規〔2022〕8號)
2.每年實施一批創新水平高、產業帶動性強、具有重大突破性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單個項目支持額度1000萬元左右,促進一批省內外科技成果在我省加速產業化。
——摘自《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推動工業振興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辦規〔2022〕8號)
3.對獲得首臺(套)產品認定的研制企業,單臺(套)價值50萬元以上的,按產品實際成交價的50%給予一次性獎勵,單臺(套)獎勵上限200萬元;有多個產品的,每戶企業每年獎勵合計不超過500萬元。
——摘自《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推動工業振興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辦規〔2022〕8號)
政策解讀:首臺(套)產品獎勵僅獎勵研制企業。
4.鼓勵數字經濟領域龍頭骨干企業牽頭、產業鏈上下游共同參與、產學研深度合作,共同創建科技創新平臺。對新認定的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和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給予一次性1000萬元的建設資金補助。上述平臺建成運行后,5年內給予一定研發經費支持。對實質引進的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的分支機構,一次性獎勵500萬元。
——摘自《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支持數字經濟加快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辦規〔2022〕12號)
政策解讀:采取免申即享兌現方式。
5.支持關鍵技術攻關轉化。圍繞數字經濟重點發展產業,每年采取揭榜掛帥等方式組織實施關鍵共性技術攻關項目,給予每個項目最高1000萬元的資金支持。支持數字經濟領域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單個項目支持額度最高1000萬元。
——摘自《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支持數字經濟加快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辦規〔2022〕12號)
6.對建立1000萬元規模以上研發先導資金或牽頭承擔1000萬元以上國家科技項目的創新聯合體,可通過委托承擔科技計劃項目的方式予以支持。
——摘自《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進一步推進科技創新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辦規〔2022〕3號)
7.對醫藥合同研發機構(CRO)、醫藥合同外包生產機構(CMO)、醫藥合同銷售機構(CSO)、合規保證組織(CIO)等應用基礎平臺建設項目,按照固定資產投資的20%給予支持,最高500萬元;對已建成運行的,5年內按照其上年度為我省與平臺無投資關系企業服務金額的10%給予獎勵,最高200萬元。
——摘自《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支持生物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辦規〔2022〕13號)
8.支持5G、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人工智能、VR/AR等技術在冰雪文化、冰雪旅游、冰雪體育、冰雪裝備、冰雪教育等領域轉化應用,對研發投入100萬元以上且履行統計填報義務的新設立一年以上的企業,按照企業上年度研發投入存量和增量部分給予不同比例補助,補助資金省、市(縣)各占50%。
——摘自《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支持冰雪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辦規〔2022〕10號)
9.申報我省科技重大專項,經省科技廳審核確定為年度項目的,經省政府批準后,省科技廳與項目推薦單位、項目承擔單位簽訂項目合同書,履行撥款手續。
——摘自《黑龍江省科技重大專項管理暫行辦法》(黑科規〔2020〕2號)
10.我省建設和運行良好、研發能力較強、在科技成果轉化中發揮突出作用的省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省重點實驗室、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和省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統稱“四類科技創新基地”)在省科技創新服務平臺填報年度運行報告并上傳相關佐證材料,通過省科技廳及省財政廳審核后,經省政府批復,可以獲得財政撥付資金。
——摘自《黑龍江省科技創新基地獎勵實施細則(修訂稿)》(黑科規〔2021〕5號)
11. 對建設和運行良好、研發能力較強,在科技成果轉化中發揮突出作用的省級科技創新基地,根據績效評價結果擇優給予獎勵。
——摘自《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黑龍江建三江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建設的若干意見》(黑政規〔2021〕8號)
12.以北大荒農墾集團現代化農業基地建設為依托,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建立試驗實訓基地或設立研究機構,培訓高素質農民,強化信息服務,并與企業共建產業技術創新平臺,形成產學研發展聯合體。對備案的省級新型研發機構,按政策給予支持。
——摘自《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黑龍江建三江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建設的若干意見》(黑政規〔2021〕8號)
13.鼓勵生物領域行業龍頭牽引、產業鏈上下游協同、產學研深度合作,共同創建科技創新平臺。對新認定為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和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的,給予一次性1000萬元的建設資金補助。新認定為省級相應創新平臺的,對績效評價優秀的給予最高150萬元獎勵。上述平臺建成運行后,5年內給予一定研發經費支持。
——摘自《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支持生物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辦規〔2022〕13號)
14.支持生物技術研發創新。利用科技專項資金支持研制規模化生產需要的生物醫藥、生物制造、生物農業、生物能源、生物環保和生物醫學工程等領域關鍵技術和裝備。經評審認定,為國際領先或填補國內空白、我省急需關鍵技術的,每項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摘自《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支持生物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辦規〔2022〕13號)
15.支持生物藥品研發創新。對生物醫藥產品完成Ⅰ期、Ⅱ期、Ⅲ期臨床試驗的,按照類別分階段給予一次性支持,最高1000萬元。單戶企業每年累計支持額度最高2000萬元。
——摘自《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支持生物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辦規〔2022〕13號)
16.對在全國同類仿制藥中前三個通過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的藥品(不同規格視為一個品種),每個新品種給予200萬元資金支持;對其他通過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的藥品,每個新品種給予100萬元資金支持。
——摘自《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推動工業振興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辦規〔2022〕8號)
政策解讀: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指對已經批準上市的仿制藥,按與原研藥品質量和療效一致的原則,進行質量一致性評價,客觀上就是要求仿制藥在質量與藥效上與原研藥達到一致水平。
17.支持開展干細胞研究試點和臨床診療新技術研究。引導省內具備資質的臨床醫院與生物醫藥企業合作,依法依規開展具有國內領先水平的干細胞治療、基因治療、再生醫學、腫瘤免疫臨床診療新技術、新方法的研究及骨髓移植、造血干細胞移植領域的示范應用,給予一次性最高100萬元資金支持。
——摘自《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支持生物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辦規〔2022〕13號)
18.支持總部企業創新能力建設。支持總部企業參與我省研發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和各類政府科技計劃項目,按規定給予相關資金支持。支持總部企業整合省內高校、科研院所力量,建立專業領域技術創新聯合體,對總部企業獨自或聯合建設,新認定的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和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等創新平臺,給予一次性1000萬元的建設資金補助。上述平臺建成運行后,5年內給予一定比例的研發經費支持。
——摘自《關于印發黑龍江省鼓勵總部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辦規〔2022〕9號)